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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規格 | 25*1 |
酶活力保存率 | 98% |
型號 | 食品級 |
重金屬 | 0.001% |
主要用途 | 酶制劑 |
生產許可證編號 | SC12063701406037 |
CAS | 9025-57-4 |
砷含量 | 0.001% |
包裝規格 | 25kg |
酶活力 | 10-80萬 |
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是否進口 | 否 |
類別 | 木瓜蛋白酶 |
木聚糖酶應用于飼料工業中時,必須進行逐漸稀釋達到與其物料混勻的程度。稀釋度應根據取食者的特性準確計量。
酶制劑是蛋白質和可吸入的塵物,可能對某些人會誘發或導致或;長期接觸可能會引起皮膚、眼睛和鼻粘膜的不適;因此,任何溢出,甚至是極少的溢出都應立即清理。沾染在皮膚或眼睛上的酶粉或酶液立即用清水清洗,并尋求專科醫生的指導。
每次開袋或開桶后,若未使用完,應扎緊袋口或擰緊桶蓋,以免受潮或污染。對于酶粉塵敏感的人來說,吸入酶粉塵可能會產生。因此,建議使用固體酶制劑時,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,帶防塵面罩和手套,不要讓本品粉末濺入眼睛、口、鼻之中。
保質期 :在規定的貯存條件下,固態酶為12個月,液態酶為6個月。建議密封儲藏于干燥、低溫的環境中(≤20℃),最好在冷藏條件下(4-8℃)儲藏。應置于干燥、通風、陰涼處,避免高溫或陽光直射防曝曬、雨淋,禁止與有毒有害物質混運、混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