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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途 | 營養強化劑 |
生產許可證編號 | SC12063701400047 |
CAS | 5550-12-9 |
型號 | 食品級 |
包裝規格 | 25*1 |
外觀 | 粉末 |
保質期 | 24個月 |
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主要營養成分 | 呈味核苷酸二鈉 |
含量 | 99% |
是否進口 | 否 |
性質呈鮮味的是鳥苷酸、肌苷酸、黃苷酸那樣的5,-核苷酸,其化學結構必須為對位羥基、5’位磷酸基、27位H或()H基。核苷酸呈鮮味的重要特點是它們作為單品無鮮味,當與谷氨酸鈉混合時其鮮味遠大于各單品的鮮味之和,即當核苷酸與氨基酸類物質混合使用時,發現其鮮味不是簡單的疊加,而是成倍地提高鮮度,這種現象稱為鮮味劑的協同效應。例如,在普通味精中添加2%肌苷酸,它的鮮度相當于味精的3倍,同時抑制酸味和苦味,從而使食品更鮮美可口。當5,-鳥苷酸和5,肌苷酸與味精三者混合使用時,它們的協同效應更大,并具有將動植物鮮味融于一體的效果。由于和谷氨酸鈉有相乘的效果,所以將核苷酸和谷氨酸鈉混合,作為復合調味料出售。
增味劑(鮮味劑)。我國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(GB2760―1996)規定: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。本品常與谷氨酸鈉合用,其用量約為味精的2%~10%,可與其他多種成分合用,如一種復合鮮味劑組分的味精88%、呈味核苷酸8%、檸檬酸4%;另一組分為味精41%、呈味核苷酸2%、水解動物蛋白56%、琥珀酸二鈉1%。 若肌苷酸鈉和鳥苷酸鈉的比例為1∶1時,其一般用量如下:罐頭湯,0.02~0.03 g/kg;罐頭蘆筍,0.03~0.04 g/kg;罐頭蟹,0.01~0.02 g/kg;罐頭魚,0.03~0.06g/kg;罐頭家禽、香腸、火腿,0.06~0.10 g/kg;調味汁0.10~0.30 g/kg